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體育局、中國人民解放軍93383部隊、黑龍江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牡丹江機場分公司:
現將《牡丹江市關于加強“低慢小”航空器及信鴿管控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按照意見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牡丹江市公安局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牡丹江市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牡丹江市體育局
中國人民解放軍93383部隊 牡丹江機場分公司
2022年10月12日
牡丹江市關于加強
“低慢小”航空器及信鴿管控工作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執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堅持從源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維護牡丹江地區空中安全,嚴密防范“低慢小”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肇事肇禍,杜絕在凈空保護區發生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根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工作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依靠黨委、政府領導,充分發揮各職能單位作用,加強協調配合,按照“防患于未然、制控于地、消除于危害前”的基本要求,始終對“低慢小”航空器及信鴿嚴格管理、嚴密防范,層層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以“萬無一失”的標準,確保“低慢小”航空器及信鴿管控到位,為我市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二、組織領導
組 長:高忠遠 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杜光輝 市政府二級巡視員、副秘書長
成 員:王建華 牡丹江市公安局一級高級警長
紀智遠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祁 華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
林 青 牡丹江市體育局局長
琦 瑩 93383部隊參謀長
李 軍 牡丹江機場分公司總經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由一級高級警長王建華兼任,具體負責“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工作的組織、協調及情況收集、通報,指導公安機關各分縣局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同時聯系93383部隊(以下簡稱“空軍”)、黑龍江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牡丹江機場分公司(以下簡稱“民航”)、城管等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三、管控范圍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500米以下,飛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2平方米以下的飛行目標。“低慢小”航空器具有低空和超低空飛行能力,飛行速度小,不易被雷達發現等特點。主要包括:輕型或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天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同時還包括氫(氦)氣球、風箏和孔明燈。
(二)通用航空飛行活動。是指使用“低慢小”航空器進行除軍事、警務、海關緝私飛行和公共航空運輸飛行以外的航空活動,包括從事工業、農業、林業、漁業、礦業、建筑業的作業飛行和醫療衛生、搶險救災、氣象探測、海洋監測、科學實驗、遙感測繪、教育訓練、文化體育、旅游觀光等方面的飛行活動,均屬于通用航空飛行活動。
(三)信鴿比賽飛行活動。比賽時所有鴿子被集中裝車運輸到比賽指定地點(通常距離鴿舍300-1000公里)然后在同一時刻統一放飛,等到鴿子各自回到鴿舍時會通過一塊電子計時踏板從而記錄到每一只鴿子歸巢的具體時間(一般精確到0.001秒)。通過GPS測量各家鴿舍距離比賽放飛地的直線距離,然后用直線距離除以每只鴿子的飛行時間得到飛行速度,以速度高低排名確定誰獲得名次和獎勵。
四、職責任務
按照“各負其責、相互配合、聯合行動”的原則,各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加強“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工作。
(一)牡丹江市公安局: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公安機關開展入戶宣傳、底數摸排、動態管控、落地查處、登記報備等工作,及時發現“低慢小”航空器違規飛行活動的線索信息,加強對相關重點人員的管控;協助市場局、市體育局以及空軍、民航等單位做好涉及“低慢小”航空器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的管控工作,共同做好對“低慢小”航空器的檢查、監督和處置;協調組織相關單位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指導公安機關各分縣局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根據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機場安全保衛方案,針對無人機、風箏等影響空軍、民航正常飛行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置;配合空軍、民航,開展無人機專項整治工作,依法對機場附近“黑飛”活動進行打擊。
(二)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全市生產、銷售“低慢小”航空器的廠家進行登記,定期對生產、銷售的單位進行日常檢查,對非法生產、銷售、改造飛行器的,依法予以打擊和取締;督促生產廠家對“低慢小”航空器核心部件編寫全國統一的電子編碼,標識身份識別碼和飛行激活碼,要求銷售商家認真落實“實名登記”工作,詳細記錄購買單位、個人的信息。
(三)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在日常工作中對占用城市道路售賣“低慢小”航空器進行清理;同時在我市廣場、公園等地配合公安和空軍部門選址,設置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的公益性廣告。
(四)牡丹江市體育局:負責對信鴿協會會員進行法律宣傳,組織信鴿協會會員到非“禁飛區”開展比賽、訓練,并勸導“禁飛區”內信鴿協會及俱樂部會員養殖戶搬遷至新地址,同時嚴格信鴿飛行賽事監管,經空軍、公安機關審批、備案后方可開展比賽。指導信鴿協會,做好信鴿管控工作,提前向空軍、市公安局申請報備各類信鴿訓練和比賽活動,切實維護信鴿賽場秩序,確保不發生違規飛行行為。同時對市體育局注冊的航空運動協會及俱樂部進行法律宣傳,飛行前要經空軍、公安機關審批、備案后方可開展比賽。
(五)空軍:負責“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的報備和審批工作,對“低慢小”航空器持有者進行資質核實,對不具備飛行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堅決不予審批,在日常管控工作中發現未經空軍審批、公安機關備案的“低慢小”航空器“黑飛”情況,及時與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六)民航:負責在機場圍界范圍內發現“低慢小”飛行器,發現后報告給機場公安分局,協助機場公安分局對機場停車場及附近的操控“低慢小”飛行器的人員進行查證,會同空軍和公安等部門進行不定期的“低慢小”航空器“黑飛”情況巡查,共同維護軍民航飛行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摸排管控。空軍、公安要詳細對我市“低慢小”航空器數量、型號進行排查并統一登記造冊,對重點單位進行摸底排查,逐一掌握現實動態;要深入社區、村屯,以娛樂飛行愛好者等人群作為排查重點,對持有“低慢小”航空器的相關人員逐一核查;體育局詳細排查協會及俱樂部會員信鴿養殖戶和航空運動協會、天空領域航空模型俱樂部等協會組織,切實做到見人見物,落實管控;市公安局要組織力量深入公園、廣場、體育場、空曠場地等重點放飛區域進行巡查,對攜帶“低慢小”航空器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核查,尤其對孔明燈、風箏空飄物要進行防范和治安管控;市場局要深入生產、銷售單位進行摸底排查,深入了解生產銷售情況,并進行動向追查,實施根源管控。
(二)審批報備。根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規定,從事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的單位、個人實施飛行活動前,應當預先向當地空軍提出飛行計劃申請,經空軍飛行管制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所有“低慢小”航空器的飛行經空軍審批、機場民航空中交通管制部門同意后,到市公安局屬地治安大隊進行報備,治安大隊要向市局治安支隊匯報相關情況;在我市各區、縣(市)開展“低慢小”航空器及信鴿等飛行活動(比賽)的,要提前20日向空軍、民航、屬地公安機關治安大隊提出申請,符合空域飛行條件的,要到市公安局屬地治安大隊填寫《大型活動審批備案表》,市公安局、空軍和民航等要提前踏查現場,活動當日,要安排工作人員全面落實管控責任,確保按規定在指定空域內開展比賽活動。
(三)宣傳引導。各單位要加強無人機安全使用管理的法制宣傳,充分發揮無人機行業協會和愛好者協會作用,教育和引導廣大從業人員遵守相關飛行規定,嚴禁在重要節點違規飛行;要廣泛發動媒體、學校、社區等社會力量積極開展“禁飛”的宣傳教育,確保社會各界周知,人人遵守落實。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互聯網、宣傳欄、LED顯示器等宣傳手段,采取電視宣傳、張貼通告、網絡發布、發放宣傳單等形式,使廣大市民了解、理解和支持政府對“低慢小”航空器和信鴿的各項管控措施,全面營造全社會維護空中安全的良好氛圍。
(四)嚴厲打擊。重要節點期間,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對違規違法行為的打擊效能,聯合空軍、民航、城管等單位,全面落實無人機、穿越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飄物地面管控工作,停止一切未經許可的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及時發現未注冊、未納入管理的各類“低慢小”航空器,督促相關單位和個人予以封存,關閉起降場所,切實把各類“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在地面,嚴防發生違規飛行事件。市場局要組織相關單位,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飛行活動。公安機關要做好無人機迫降、墜落后的現場秩序維護工作,落地查人,依法嚴厲打擊“黑飛”活動。
(五)建立機制。各單位要不斷開展相關領域技術層面、法律政策等方面的調研,探索建立內外聯動、聯管聯控新機制。要形成領導掛帥、部門負責、專人監管、多部門聯動的安全防控和會商研判工作機制,從“人、物、環、任、管”入手,全面加強網上網下和空中地面“低慢小”目標相關情報線索收集和落地處置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探索引入相關技術手段,通過對信道管控、雷達監控等技術開展調研,全力推進建設應用智能無人機管控系統,為下一步民用無人機的管控平臺建設打好基礎;要嚴密內部安全防范,多方發力,切實形成高效管控合力,在反制技術、智能管控方面,主動與先進地市無人機服務中心等單位接洽,就無人機反制技術和云系統等進行實地考察、專題研商,切實提升管控效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此項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依法依規采取預防和處置措施;成立工作專班,為“低慢小”航空器和信鴿管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全力確保我市社會穩定。
(二)落實管控責任,強化督導檢查。要切實履行職責,明確工作目標,做到摸排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處置到位;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并跟蹤落實整改情況,確保及時清除各類安全隱患。
(三)強化信息收集,嚴格情況報送。各單位要進一步明確本單位職能,積極開展摸排、管控等工作,詳細建立本單位工作臺賬,相關典型經驗、工作亮點可隨時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市公安局要及時匯總提煉并在成員單位中進行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