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
按照《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對發生的重大環境事件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依法接受監督”,現將牡丹江市2020年全市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環境質量狀況
2020年,我市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貫穿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各個層面,建立了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綜合推進機制,取得了一系列標志性的成果:36項中央環境保護督查及“回頭看”期間反饋的整改任務和296件信訪案件全部完成整改,污染防治攻堅戰圓滿收官,建立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等制度措施,推進了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工作中,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和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全面推進落實全市生態環境保護、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堅戰等重點任務,積極穩妥辦好群眾和社會關注的突出環境問題,加大生態環境領域違法犯罪的聯合打擊力度,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一)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狀況。牡丹江市空氣自動監測項目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6項,環境空氣質量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并按照空氣質量指數(AQI)標準評價。一是達標天數狀況。市區全年監測天數為366天,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337天,空氣質量優良達標天數比例為92.1%。其中優200天,良137天,輕度污染28天,中度污染1天。二是主要污染物濃度狀況。市區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日均值及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值均優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市區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別為31μg/m3,51μg/m3,9μg/m3,23μg/m3。三是與去年相比狀況。2020年優良天數比上年減少了2天,但無重度污染及嚴重污染天數。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均呈下降趨勢,三項指標分別下降了6.1%、16.4%和4.2%。
(二)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2020年,全市8個國控水污染防治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為75%,達到年度考核目標,與2019年同期相比,考核斷面水質達標比例相同,達標斷面相同。市區兩處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水環境質量總體平穩向好。牡丹江三大流域水質質量不斷改善,城市建成區消除黑臭水體。一是牡丹江流域及湖泊水質狀況。牡丹江流域平均水質為良好且各考核斷面水質均無明顯變化(海浪、海浪河口內、柴河鐵路橋斷面)。鏡泊湖年均水質良好(果樹場、電視塔斷面),蓮花湖年均水質為輕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與2019年相比,湖泊水質均無明顯變化(三道斷面)。二是牡丹江市出、入境水質狀況。穆棱河出境(穆棱市入雞西市)年均水質為輕度污染(堿場橋斷面),主要污染指標為高錳酸鹽指數;綏芬河出境(進入俄羅斯境內)年均水質為良好(三岔口斷面),與2019年相比,水質均無明顯變化。三是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2020年西水源和鐵路水源兩處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符合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要求。與2019年同期相比,水源地水質無變化。
(三)聲環境質量狀況。一是牡丹江市區區域聲環境質量狀況。2020年,牡丹江市區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5.7分貝,聲環境質量為一般。二是牡丹江市區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狀況。2020年,牡丹江市區交通干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67.6分貝,聲環境質量為較好。三是牡丹江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狀況。2020年,牡丹江市區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晝間1類功能區噪聲等效聲級超出國家相應的標準,2、3、4類功能區噪聲達到國家相應的標準;夜間1、2類功能區噪聲達到國家相應的標準,3、4類功能區噪聲等效聲級超出國家相應的標準。
(四)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土壤環境質量較為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100%,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100%。
(五)重點污染源狀況。2020年,全市共有重點監控污染源31家,其中廢水污染源9家(企業污染源2家、污水處理廠7家),廢氣污染源9家,土壤國家重點監控企業13家。2020年,對9家廢氣污染源和9家廢水污染源進行了2次監測,對13家土壤國家重點監控企業進行了1次監測。監測結果為:廢水、廢氣、土壤污染源達標率為100%。
二、環境保護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2020年,我市通過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做到家底、癥結、責任、措施“四清”,堅持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將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等環保工作納入全市重點工作目標考核體系,把環保督察整改作為全市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堅持標本兼治,抓重點、克難點,扎實推進環境保護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完成,真正把環保之責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實處,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改善,我市在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中受到國家生態環境部表彰,在2020年開展的“2019年黑龍江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中我市名列全省優秀行列。
(一)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2020年,我市組織全市力量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注重從市級層面推進部署落實,建立起了高層決策工作機制,成立了整改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專門推進落實督察整改任務,建立了市級領導聯系推動工作機制,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以實際行動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落實;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對環保工作批示達51件,全市現場督導檢查5次,下發文件15件,上報文件20件,下發督辦單20余件、預警函5件,對發現問題的整改進行重點督辦。制定了《牡丹江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農業農村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措施清單,圍繞“水源地標準化建設”“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自然保護區監管”“林地、濕地和草地保護”“城鎮污水治理”“農村污水治理”“農村垃圾治理”“畜禽規范化養殖”等重點任務,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意見整改,全力推進生態和環境保護工作進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36項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已全部完成,其中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14項,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整改任務12項,2018年農業農村污染問題專項整改任務10項;全市296件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期間轉辦的信訪案件按照信訪辦理程序已全部完成辦理,其中2016年68件,2018年228件。
(二)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落實情況
1.綠色發展體系基本形成。一是強化行業源頭管控。嚴格管控高能耗、低水平建設項目及涉危、涉重和其他重大環境風險項目,推動發展方式由“粗放型”向“能效型”轉變。完成東寧經濟開發區、陽明經濟開發區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安裝,并對5個工業園區進行定期、不定期環境執法檢查。優化生產力布局,淘汰過剩產能,截至目前全市引導退出煤礦企業3個退出產能114萬噸/年。組織全市開展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自查自糾工作,未發現“地條鋼死灰復燃”情況。二是全面節約資源能耗。加強對全市建設用地總規模的監管控制,確保不超過目標規模。實施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確保完成我市用水總量控制目標。強化建筑節能,鼓勵新建建筑采用綠色建材,推動新建裝配式建筑4.17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96萬平方米、清潔取暖面積3800萬平方米。三是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加大資源和環保科研經費投入,完善環境污染治理政策,加大環保科研成果的推廣力度。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構建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推進工業能效提升,擇優向國家推薦能效“領跑者”、節能機電產品和“能效之星”,爭取更多節能技術、產品入選國家推廣目錄,努力從源頭上推動經濟實現綠色轉型。四是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疫情期間開展線上“6.5”環境日系列宣傳活動,微信公眾號累計推送宣傳文章2760篇(次),微博7100篇(次),環保門戶網站穩定聯通率達到97.8%,我市生態環境新媒體宣傳實現了全省穩居前列、全國“小有名氣”。鼓勵和引導環保公益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文明建設,使每個人都成為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者、實踐者和受益者。
2.打贏藍天保衛戰。一是綜合整治“散亂污”企業。規范“散亂污”企業38家。8部門聯合印發了《牡丹江市集中整治“散亂污”企業專項行動方案》,組織召開專項行動工作會議、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與縣(市)、區簽訂了責任狀,建立了聯絡員制度,有效推動“散亂污”工作開展。二是治理揚塵面源污染。對已有露天礦山依法開展綜合整治、生態修復,對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嚴格控制、督導跟蹤落實。加強揚塵管控,落實渣土車輛封閉運輸、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等多種揚塵管控措施。市區主要路段實現全天候保潔,灑水降塵及時率100%。堅持法治管控、疏堵結合,開展露天燒烤、排放油煙、侵占公共綠地、噪音擾民等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綜合治理。三是多方面淘汰落后產能。對4家不達標企業搬遷改造,2家燃煤電廠進行超低排治理,目前7個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均已開工,其中5個項目已竣工。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建立詳細清單,淘汰縣級燃煤設施195臺,指導完成海林市雪鄉景區散煤治理方案編制。完成8臺工業爐窯的綜合治理、17臺非電力鍋爐達標改造工作,完成年度改造任務,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以“三重一改”為原則,梳理全市棚戶區拆遷改造、集中供熱以及老舊管網改造、生物質熱電聯產等一系列工程減量措施,加快完成我市散煤治理方案的編制。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整治行動,已完成路檢、入戶抽測車輛15368臺,超過保有量的50%。完成3179臺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編碼。積極推進I/M站建設,指導企業積極參與M站建設,完成I/M站系統對接工作。開展清潔運輸行動,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車輛達標核查率達到100%,積極推廣新能源車輛在公共交通領域應用,2020年市本級新增58臺新能源公交車。四是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完成市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應急減排清單補充修訂工作,推進大氣污染源清單編制。嚴格落實水泥行業錯峰生產、供熱企業錯峰起爐制度。新增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企業66家,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2020年以來我市未發生重污染天氣。
3.打贏碧水保衛戰。一是加強流域污染治理。實施《重點流域水質量提升計劃》,對穆棱河8個斷面進行生態考核,510個河湖“四亂”問題全部銷號。對我市域內牡丹江、穆棱河和綏芬河流域排污口進行全面排查,對全市國控重點水污染源全面實行了污染物在線監測,定期進行比對核查,加大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的檢查力度,強化流域現場環境執法。二是大力推進鏡泊湖治理。建成黑吉界水質自動監測站,系統化研究和推進鏡泊湖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年度污染治理計劃,調整鏡泊湖污染治理領導小組。完成了鏡泊湖4個項目的可研報告,鏡泊湖湖濱帶大型水生植物恢復工程和鏡泊湖入湖河流爾站河水質改善及河濱帶生態修復工程列入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范圍。三是持續推進水源地規范化管理。整改縣級水源地問題29個,“萬人千噸”水源地問題14個,我市排查出的水源地問題全面整治完成。每月公布水源水質狀況,先后8次分別公開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報告。積極推進單一水源地的城市應急水源建設,已建成渠首工程和引水管道1.85公里,完成應急水源建設總工程量的60%。四是整治黑臭水體實現“脫黑”。截至2019年底,牡丹江市黑臭水體共有3個(1號泡、2號泡和八達溝),均已采取工程措施完成治理,黑臭水體消除比例100%,同時加強了后期監管,穩固治理效果,嚴防反彈,順利完成省生態環境廳和省住建廳對我市黑臭水體專項整治檢查,連續5年超額完成總量減排任務。
4.打贏凈土保衛戰。一是加強耕地土壤分類管理。通過開展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最終確認我市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1073.09萬畝(占總耕地面積的99.631%),安全利用類耕地面積39623.33畝(占比0.368%),嚴格管控類任務面積124.63畝(占比0.001%)。在耕地類別劃分的同時完成受污染耕地地塊確認,落實6000畝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治理任務,建立治理臺賬,采取結構調整、優化施肥、土壤改良等綜合治理措施,實施分類技術指導。二是實施土壤污染管控與修復。完成2個批次129個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調查。建立污染地塊聯動監管機制,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用地規劃和供地管理。三是全面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加強危廢監督管理工作力度,企業危險廢物安全轉移率達100%,我市169個加油站涉及685個地下油罐改造全面完成。加強醫療廢物等危險廢物處置,全市疫情醫療廢物處置做到了應收盡收、應處盡處。升級改造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市區新增處置能力24噸/日。2020年疫情期間共處置醫療廢物2129.74噸,未形成次生環境污染。四是開展黑土地保護專項行動。通過實施秸稈還田、保護性耕作、農業三減行動、控制農業面源污染、推進農業生態建設等措施,全面加大黑土耕地保護力度。初步建立土壤環境監管制度,落實耕地輪休面積4.12萬畝;落實完成水稻休耕試點面積1353.03畝。
5.打贏美麗鄉村保衛戰。一是實施農村污水垃圾治理。全市887個行政村實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部完成村收集、鎮轉運、縣(市)處理的運轉體系建設,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無害化處理率保持在100%,“五有”覆蓋率達到100%。指導各縣(市)完成《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編制工作。2020年全市38個飲用水源地村屯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項目全部完成。二是推進農村廁所改造。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結合實際,嚴格按照三格式化糞池廁所“八不建”原則,以接入城鎮管網、自建管網為主導,以化糞池模式為輔助,以節水水沖、免沖生態模式為補充,累計建設農村室內廁所29976戶。三是嚴格控制農業面源污染。2020年全市落實農業“三減”示范基地107萬畝,推廣測土配方技術面積861萬畝,占糧食作物種植面積的91%,化肥利用率、農藥利用率和綠色防控技術覆蓋率分別為40%、43%、45%,全市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70.8%,地膜回收率達到80%。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全市植樹造林15萬畝,治理水土流失59.1萬畝。
6.打好原生態保衛戰。一是嚴格生態環境質量管理。嚴守生態功能保障紅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三大紅線,積極開展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編制工作,30余項材料收集工作全部按時限要求完成,為我市的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數據材料準備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二是堅決查處破壞生態行為。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常態化,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細致完成尾礦庫風險排查工作,對我市14個尾礦庫企業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建立健全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保障無潰壩等事故發生。全年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特別重大生態破壞事件。三是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開展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對全市的保護地進行合并、撤銷、優化。認真落實《黑龍江省水土保持條例》,全市完成1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還林還草面積10972.41公頃,占全市應退耕面積的64.31%,退耕面積排名全省第二。
三、存在問題
近年來,雖然我市在生態環境保護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實施了多方面的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措施,生態環境質量發生根本轉變。但是,仍存在部分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
(一)能源結構不合理。我市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清潔能源比例較低,全市能耗較大的企業較多,煤煙型污染特征明顯。獨特的盆地地貌特征與冬季逆溫、平均風速較低等不利的氣象因素影響,疊加大氣污染致使市區大氣污染物不易擴散,極易造成采暖期出現不同程度的污染問題。
(二)水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壓力仍然較大。盡管“十三五”期間我市全面打響了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流域治水、單元治水、河湖“清四亂”、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措施,但仍未實現全流域水質達標的目標。
(三)解決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污染需要進一步探索。城鄉治理不平衡,偏遠農村地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及農村生產廢棄物處理滯后,沒有完全建立有效的殘膜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體系。受丘陵地貌環境特征影響,個別區域農田水土流失對水生態環境影響和破壞依然較重。
四、2021年工作任務安排和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全市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鞏固整改成果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按照國家和省安排部署,進一步提高認識,督促推動責任落實,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厚植優勢、補足短板,為“十四五”開好頭奠定堅實基礎,確保全面建設現代化牡丹江開好局、起好步。
(一)進一步推進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堅任務落實。提高各責任單位的政治站位和責任擔當,不斷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緊迫意識,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及時分類、掛圖作戰,加強指導,時刻繃緊督察整改這根弦,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擔當、最務實的作風進一步強化思想意識,壓實自身責任,排查環境隱患,細化整改措施推進整改。嚴防出現“上頭熱、下面冷”,切實扛起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的政治考核責任。
(二)進一步全面提升水環境質量。推進國家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健全河湖長制長效工作機制,全面建立河湖“兩規兩劃”,推進水環境分區管控。優化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布局,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網體系,提升城鄉污水處理能力,實施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分質處理,強化河道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強牡丹江、穆棱河、綏芬河等重點流域和鏡泊湖、蓮花湖、林海水庫等水源地污染防治,加快實施建成區“十湖”連通,突出做好冬季水質惡化攻堅戰,著力做好穆棱河、綏芬河等河道生態擴容,實施河湖與水系黑臭水體治理工程,提升水環境質量。嚴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和“旱改水”工程,開展地下水污染調查,編制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建立河道常態化管養機制,加強水務信息化、智能化、可視化建設,健全河湖實時監測、污水數字管網和污水運行、處理在線監測系統。
(三)進一步鞏固“藍天保衛戰”成果。全力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全面加強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持續推進“散亂污”工業企業綜合整治,加快火電、化工、造紙、水泥等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開展散煤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全面淘汰各級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持續實施“氣化牡丹江”工程,探索推廣電采暖、地源熱泵、燃氣采暖等區域性、單體式清潔能源供熱方式,推進黑龍江東啟電采暖所年產10萬片環保節能電散熱片等重點項目建設。鼓勵發展綠色交通,實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行動,加快淘汰老舊車輛,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完成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加強秸稈禁燒管控,提高責任意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宣傳工作,確保秸稈禁燒工作落到實處,做到“全域、全時段、全面禁燒”,完成“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黑一塊地”,實現全區域“零火點”的總目標。
(四)進一步加強黑土地保護。全面建立土壤環境監管制度,健全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及相應數據庫,完善土壤污染預警響應機制。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隊伍機構建設,配全人員、儀器設備等工作要件。大力實施黑土地地力提升工程,開展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加強黑土地保護性耕作,引導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推廣標準化機械作業、測土配方施肥、種植綠肥、水肥一體化、深松整地、秸稈還田等技術,建立保護性耕作實施效果長期監測機制。推進重點地區污染場地和土壤修復,在愛民區、陽明區等土壤污染風險重點管控區,圍繞城市周邊、重污染工礦企業、集中治污設施周邊等實施污染場地土壤治理修復。在寧安市、林口縣、穆棱市等產糧大縣,圍繞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開展污染農田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試點示范。
(五)進一步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健全完善生態環境動態監測、分析研判、考核通報制度。切實增強保護生態環境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組織全市各相關部門、各縣(市)區對各自負責的行業、區域生態環境工作全面進行梳理和自查,凝心聚力,形成治理的強大合力。對各項資料進行匯總和建檔,全力做好長效機制的健全與完善。
特此報告。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