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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部署,2014年,市食藥監管局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緊密結合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實際,推動信息公開工作不斷發展,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推進依法行政、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廉政建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促進了全局工作的有利開展。
(一)強化責任落實。成立了以張君起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賈云波為副組長,各業務科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按“誰主管、誰公開、誰負責”、“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把信息公開的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科室、直屬單位,納入全局年度目標考核內容,考評結果與年終評比相掛鉤,確保了此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強化制度執行。在原有各項制度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完善了《政務信息公開制度》,明確了信息公開應遵循的原則、內容、形式、程序等內容的基礎上,認真落實依申請公開制度,對依申請公開的方法、程序、審查和答復等要求作出了規定,并在日常工作中嚴格加以執行,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科學嚴謹。
(三)強化載體建設。加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的管理,開辟了黨務政務公開專欄,為我局向群眾及時有效地發布全局工作信息提供了一個較好的平臺。同時,在電視、報刊等媒體積極公開我局信息,先后在《牡丹江新聞》、《社會方圓》等電視欄目和《牡丹江日報》、《牡丹江晨報》等平面媒體對全局工作動態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和公開。
(四)強化全面公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新增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工作的通知》,對政務公開的內容進行了不斷地充實,把執法檢查、案件處理、重點治理整頓的信息納入了公開范疇。對機構概況,包括機構職能、領導成員及其分工、內設科室及職能等,在市政務信息公開平臺和我局門戶網站進行了全面的公示。將部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如《藥品管理法》等國家和地方性的法律規章制度,均進行了系統的公示。將我局所擁有的行政行為的依據、程序、期限進行了公開。在行政許可的辦理方面,我們主動公開辦理程序、辦理結果、監督電話等,并明確規定辦理時限,確保了行政審批事項的公開透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4年,我局在牡丹江市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公開信息128條,利用市局網站公開信息325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4年,我局接到信函申請公開1件,及時給予公開答復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我局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我局未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申請,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的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不夠,部分干部職工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深,思想上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二是由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專職工作人員,導致了有時公開信息的收集、上傳、更新的時效性不強。三是主動適應機構改革變化不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和形式還有待于進一步豐富。
(二)下步的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加強對信息公開廣度和深度等方面的研究,進一步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熱點問題信息公開,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信息的公開力度;及時完善公開目錄、公開范圍,進一步增強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公開的全面性、準確性、針對性、及時性,切實滿足公眾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的廣泛需求。二是積極穩妥做好依申請公開。進一步加強對信息公開屬性的研究,準確把握政府信息公開與業務咨詢的界定、政府信息與一般信息的界定,做到依法公開,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三是促進政府信息公開規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制度,優化公開程序和工作機制;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來源: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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