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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按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的相關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的具體要求,結合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工作實際,制定此報告。數據統計時間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報告可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年度報告查閱。
一、總體情況
2019年,市政府辦公室嚴格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國辦發〔2019〕14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黑政辦發〔2019〕38號)的工作部署,制作印發了《牡丹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牡政辦發〔2019〕24號,切實加強政務公開工作,提升政務公開水平,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助推全市營商環境的優化改善,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了各項工作。
(一)圍繞重點工作任務,突出抓好全面落實。
市政府辦將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作為年度工作重中之重,及時修訂完善公開指南、考評監督制度等相關配套措施,確保有序銜接、平穩過度。發揮“中國·牡丹江”市政府門戶網站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高序列平臺作用,結合機構改革進一步推進網站集約化建設,及時、準確地發布政策信息。2019年,共發布政府信息151條。其中,政務信息49條、規范性文件14部、涉企政策及解讀文件33部、其他各類信息55條。圍繞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各牽頭部門逐項分解細化任務,明確部門職責、工作內容和完成要求,增強各項工作措施的針對性和操作性,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認真開展政策解讀工作,加大行政規范性文件公開力度,2019年共制發規范性文件14部,解讀率100%。認真抓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切實保證申請人的知情權。2019年,市政府辦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0件,辦結19件,轉下年度辦理1件。組織市有關部門座談,提升工作人員思想認識和思想素質。
(二)規范權力運行過程,打造高效透明營商環境。
圍繞2019年承擔的市政府工作任務、政府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加大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系列政策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力度。圍繞“放管服”改革新任務新舉措,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對現有招商引資、產業扶持等惠企惠民政策進行全面梳理,在門戶網站建立涉企信息專欄,集中公開發布涉企政策,切實提升政策的知曉度。2019年,發布涉企政策及解讀文件33部,同時組織編寫了牡丹江涉企政策信息公開目錄清單。
(三)創新載體,推進政務新媒體和政府公報建設。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123號)要求,推進整體協同、響應迅速的政務新媒體矩陣體系建設,統籌推進政務新媒體與政府網站的協同聯動、融合發展,創新創辦了市政府微信公眾號《牡丹江發布》。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公報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22號),創辦政府公報,統一刊登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以及市直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同時推進門戶網站《政府公報》專欄建設,不斷完善和充實《政府公報》數據庫建設。截至目前,《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報》已印發并在市政府門戶網站《政府公報》專欄刊發至第三期。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14 |
14 |
101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8 |
0 |
6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22 |
5.637萬元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8 |
2 |
0 |
0 |
0 |
0 |
2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 |
1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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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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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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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20 |
1 |
0 |
0 |
0 |
0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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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1 |
|
|
|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2 |
0 |
0 |
2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問題:一是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水平需進一步提高。部分領域公開標準不統一,公開要素不齊全。二是政策解讀回應需進一步深化。規范性文件通俗化解讀不夠,對熱點問題回應不足。三是公開平臺內數據庫建設需進一步提升。信息過多過散,查找檢索不便。四是新媒體建設需進一步加強。政務信息到達率不高,覆蓋面不廣。
改進措施:
(一)推進政務公開平臺建設。進一步強化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管理,優化網站政務公開信息考評體系,繼續做好政務公開信息的常態化抽查通報,不斷提高市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頁面管理服務水平。加強內容建設,豐富信息資源,強化信息搜索、辦事服務等功能。建立健全政府網站用戶信息保護制度,確保用戶信息安全。充分發揮全市縣(市)區、市直有關單位的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移動客戶端等政務新媒體的優勢,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進一步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服務水平。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內容審查把關,不得發布與政府職能沒有直接關聯的信息,信息發布失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整改。加強以“兩微一端”為主要內容的政務新媒體日常監管和維護,對維護能力差、關注用戶少的要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二)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按照國家、省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積極貫徹落實修訂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調整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嚴格落實新條例各項規定,做好銜接過渡工作。對照新條例要求全面梳理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公開的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記、辦理、答復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
(三)持續加強公開解讀回應工作。進一步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社會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等信息公開,注重運用技術手段實現公開的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落實信息發布的主體責任,及時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政策要求牽頭起草部門注重運用客觀數據、生動實例等,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把握好政策解讀的節奏和力度,主動引導輿論,為推動政策落實營造良好環境。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來源: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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