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年報>2024>市政府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牡丹江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的具體要求,結合牡丹江市司法局2024年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形成此報告。統計時間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把依法依規開展政務公開工作作為促進依法行政、加強行業監督監管的重要舉措來抓,始終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眾關注關切,根據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要求,堅持政務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與規范化。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要求,著眼于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務等重點領域,持續發揮司法行政信息公開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主動公開情況。2024年,市司法局通過市政府網站主動公開信息6條,其中包括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市司法局2023年部門決算報告、市司法局2024年部門預算報告,積極發布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主動公開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通知,及時更新牡丹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市司法局嚴格執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請公開標準,2024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請公開信息。
(三)信息管理情況。市司法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執行分管領導審批制度。相關科室工作人員起草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科室負責人確認校對信息準確性,分管領導最終審批,妥善留存政府信息公開表審批單,逐級核準信息準確規范后由指揮中心發布。依托逐級審批制度,確保了政務信息發布的準確性、規范性、時效性。
(四)平臺建設情況。2024年6月,我局將政務公開工作交由局指揮中心負責,并安排指揮中心信息化建設專人負責,通過信息化專業技術力量進一步提升信息平臺建設水平。定期自查已發布內容中的錯敏字與失效鏈接,及時更新信息公開內容,按照我局實際工作情況調整優化政務公開網站和新媒體平臺的類目設置。2024年,市司法局分別于微信公眾號平臺發布政務信息1165篇、抖音短視頻平臺發布政務視頻51條,在抖音平臺設立“法潤雪城”專題欄目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收貨大量點贊和評論。促進社會公眾行使監督權與參與權,進一步助力法治社會建設。
(五)監督保障情況。市司法局不斷加強對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嚴格把關審核具體公開內容,充分將政務公開監督保障工作落實落細。2024年,局指揮中心進一步完善了《牡丹江市司法局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嚴格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同時,發揮新媒體平臺優勢,廣泛接受群眾的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問題:2024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指導下,政務公開工作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距離充分滿足社會期盼和群眾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依托新媒體平臺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力度有待進一步提升和加強。
改進情況:2024年,我局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對照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的不足,2024年的改進做法有:
(一)提高站位、加強認識,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市司法局進一步加強對各科室(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高標準做好依法行政與政務公開工作的銜接協調。深入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思想認識,充分了解新的政策措施,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
(二)多渠道、多途徑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依托微信公眾號、抖音短視頻等新媒體,充分發揮其傳播途徑廣、影響面積大的優勢,圍繞社會密切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發布政務信息,使人民群眾能夠廣泛參與到政務互動中來。
(三)提升政務公開工作的規范化、信息化水平。持續完善《牡丹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保密和審核制度》,安排局指揮中心(信息中心)信息化建設專人負責發布內容,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標準和專業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牡丹江市司法局
2025年1月9日
來源:市司法局
撰稿:鄒文博
校對:李唯嘉
一審:鄒文博
二審:李唯嘉
三審:刁偉波
關聯稿件: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