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所謂“汽車統籌險”的消費陷阱,7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聯合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保持警惕,提高辨別能力,識破假保險真面目,正確投保。
近期有消費者反映,有自稱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聯系推銷所謂汽車統籌險,消費者受其誤導,以為購買的是汽車商業保險,認購后才發現不是,實為汽車統籌服務。該類公司沒有正規保險業務經營資質,實為汽車服務公司或信息技術公司。消費者發現被騙要求退款,往往被拒絕拖延或被要求扣除高額手續費。
成都市消委會、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提醒消費者,車輛統籌公司不是保險公司。《保險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立保險公司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銷售車輛統籌業務的汽車服務類公司注冊時無需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未依法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缺乏專業監管,其風險補償能力及資金安全性相對較低,出現資金鏈斷裂、撤銷破產等重大危機時,可能給消費者帶來損失,存在較大風險。正規車險由持牌保險公司承保,受《保險法》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嚴格監管,理賠有法定保障。
“車輛統籌”“車輛互助”合同其本質為運輸企業間風險分攤合同,不受《保險法》保護。從目前關于安全統籌的司法判例來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決時,不能適用《保險法》的規定解決相關賠償糾紛。車輛統籌并非正規保險業務,繳費容易賠付難。車輛統籌公司不具有保險公司的專業服務能力、理賠能力與重大案件賠付能力。一旦出現重大案件,車輛統籌公司極易出現資金鏈斷裂、“跑路”等現象,車主可能面臨無法獲得賠償或者無法獲得足額賠償的風險。另外,車輛統籌不能替代車輛保險,未在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而購買“車輛統籌”的機動車輛,以后再向保險公司投保商業車險時,無法享受連續投保及無賠款優惠。
消費者在購買車險時,首先須確認銷售機構是否具備保險業務經營許可證,警惕“XX汽車服務公司”“XX統籌互助平臺”等非保險機構的誘導宣傳。其次要仔細查看合同,勿輕信口頭承諾。合同中若出現“安全統籌”“責任互助”等非保險術語,應立即警惕。正規保單須注明保險公司名稱、備案條款及監管投訴電話。消費者可通過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官網和公眾號查詢四川省內合法保險公司目錄清單,同時可通過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公眾號和“金事通”APP查詢名下合法有效的車險保單信息,核驗是否由具備合法資質的保險公司承保,也可向保險公司官方客戶服務熱線進行咨詢確認,防止買到虛假車險。如果是新能源車輛,可通過“車險好投保”公眾號及網站(https://nevis.shie.com.cn)進行投保。
消費者若誤購假保險,應及時聯系統籌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同時盡快補購正規車險;應注意妥善保存宣傳資料、合同、付款憑證等消費憑據,若協商退款不成,及時撥打12345、12378、12315等熱線電話投訴舉報,對于涉嫌詐騙的,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撰稿:程有剛
校對:黃曉輝
一審:呂德新
二審:關向陽
三審:劉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