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退還預繳檔案保管費的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中關于“完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經費保障”的相關要求,2015年1月1日起,原牡丹江市人事代理服務中心已取消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預繳檔案保管費的存檔人員未進行退費。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退費對象及范圍
1.退費對象:原檔案存在牡丹江市人事代理服務中心人員。
2.退費范圍:預繳的2015年1月1日以后檔案保管費用。
二、退費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繳費憑證原件。
3.申請人銀行卡(賬戶名需與申請人一致)。
三、辦理地點及流程
1.申請人到牡丹江市東安區臥龍街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8號檔案業務窗口提交材料并辦理退費手續。
2.牡丹江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退費金額將打入申請退費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退費截止時間
請于2025年10月31日之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申請的將視為放棄退費權利。
咨詢電話:0453-6176800、0453-6176900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2025年3月19日
來源:牡丹江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撰稿:劉健
校對:姜衛杰
一審:姜健
二審:高城
三審:伊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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