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牡丹江市行政備案事項清單》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牡丹江市行政備案事項清單》已經市政府第17屆6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縣(市)區要按照標準化、規范化要求,根據《牡丹江市行政備案事項清單》,編制公布本級行政備案事項清單,經縣(市)區人民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二、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將本地本部門行政備案事項按照數字化管理要求,統一納入“黑龍江省權責清單標準化智能管理平臺”,實施動態化管理。
三、備案實施機關要按照便利化要求,公布各事項實施依據、備案材料、辦事流程、辦理時間、辦理地點、咨詢電話等辦事指南信息。
四、備案實施機關要嚴格按照清單事項和辦事指南實施行政備案,不得擅自增加備案事項、備案條件,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備案門檻。
五、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行政備案實施全過程監管,堅決杜絕“以備案代監管”“不備案不監管”等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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