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關于支持繳存人購買和租賃保障性住房的通知》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經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關于支持繳存人購買和租賃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關于支持繳存人購買和租賃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繳存人購買和租賃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號)精神,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繳存人購買和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更好滿足居民住房需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支持繳存人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
購買保障性住房家庭,可一次性提取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同時還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與貸款金額累計不超過所購住房總價。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二、加大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群體,以及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繳存人,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繳存人,可委托市公積金中心,按約定向住房租賃機構劃轉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房租。
三、其他事項、申請材料和流程按照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執行。
四、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來源: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撰稿:李艷
校對:馬超
一審:馬超
二審:張璞
三審:許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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