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行政規范性文件>市政府辦行政規范性文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牡丹江市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
《牡丹江市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已經市政府第17屆5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牡丹江市民用運輸航空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應對突發航空危機事件能力,保證民用航空突發事件協調、有序和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牡丹江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民用航空器突發事件和非航空器突發事件的防范及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避免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運轉高效;預防為主、常備不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科學決策、依法處置。
1.5突發事件分類
1.5.1航空器突發事件 航空器突發事件包括:
?。?)航空器失事;
?。?)航空器空中遇險, 包括故障、遭遇危險天氣、危險品泄露等;
(3)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擾,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脅等;
(4)航空器與航空器地面相撞或與障礙物相撞,導致人員傷亡或燃油泄露等;
(5)航空器跑道事件,包括跑道外接地、沖出、偏出跑道;
(6)航空器火警。
1.5.2非航空器突發事件
非航空器突發事件包括:
?。?)對機場設施的爆炸物威脅;
?。?)機場設施失火;
?。?)機場危險品泄露;
(4)自然災害;
?。?)醫學突發事件;
(6)機場反恐怖襲擊事件。
1.6 應急響應
1.6.1事件分級
按照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劃分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四個安全生產事故等級,分別對應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應急響應級別。
1.6.2分級標準
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生產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3分級響應
?。?)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市政府啟動Ⅰ級響應,并立即向省政府報告;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動員全市救援力量,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管理局按照本預案全力組織救援和配合。
?。?)Ⅱ級響應
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市政府啟動Ⅱ級響應,并立即向省政府報告;市應急管理局按照本預案全力組織救援和配合;各成員單位按照工作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市政府啟動Ⅲ級響應,各成員單位按照工作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市政府啟動Ⅳ級響應,組織相關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Ⅲ級、Ⅳ級應急響應事件時,相關單位按照分級響應要求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市政府派工作組或專家組趕赴事發現場,指導救援工作,根據處置需要提供相應支援或協調有關事項,并做好應急響應升級準備。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和牡丹江機場分公司總經理任副指揮長,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市衛健委主任、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市住建局局長、市森林消防支隊支隊長、市民政局局長、牡丹江海事局局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市水務局局長、國網牡丹江供電公司總經理、市工信局局長、市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局局長、市商務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市委網信辦主任、市外事辦主任為成員的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作為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機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指揮部負責:
?。?)指導、協調市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協調市政府相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及民用航空系統相關單位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3)協調建立完善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社會應急救援機制,協助做好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調查;
?。?)研究提出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決策和指導意見;
(5)向市政府報告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信息和應急處置情況;
?。?)按授權發布處置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信息。
2.2市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作為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
(1)組織制定和修訂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負責機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
(3) 綜合協調市各有關單位適時開展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練;
?。?)督促各單位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總結、匯總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情況,向市指揮部匯報;
(6)辦理和督促落實市指揮部決定的其他事項。
3應急處置
3.1信息報告
?。?)信息報告程序
突發事件發生后,牡丹江機場應立即將突發事件信息報送至市應急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市指揮部指揮長,并在市指揮部領導下組織各救援保障單位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救援處置。
有關單位和人員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不得授意他人遲報、謊報、瞞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信息報告內容
主要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內容。信息報告應盡量及時、準確、要素完整,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可先報告簡要情況,邊核實邊續報。
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3.2應急響應啟動
市指揮部確定啟動本預案,并立即組織救援力量趕赴現場處置。預案啟動后,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即為應急救援指揮長,同時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市衛健委主任則分別為應急救援公安指揮官、消防指揮官和醫療指揮官,并接管應急救援指揮權。
3.3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在機場及其鄰近區域時,牡丹江機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開展先期應急救援,啟動并實施相關應急響應,收集并上報相關信息;報告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組織相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市指揮部提出支援請求。
對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發生的民用航空突發事件,無論級別高低、規模大小,發生地縣(市)區政府立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啟動應急響應,并按程序進行信息報告;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到達事故現場,現場指揮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同時,應最大限度控制事態發展,并優先將旅客、機組人員和地面受影響人員撤離、疏散到安全區域,及時救助機上及地面受傷人員和幸存人員;對機載的危險品貨物、周邊地面危險品和重要設施,立即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并做好救援人員安全保障工作。
3.4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3.4.1 航空器失事
?。?)牡丹江機場:組織機場各駐場單位、各救援部門負責航空器失事事件的初期救援處置;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市應急管理局請求支援;市相關救援單位到場后,分時段、分區域向其移交指揮權并協助指揮;協助航空公司開展失事航空器旅客及家屬的飲食住宿及善后安置等工作。
(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突發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應對重大災害的指揮機構工作;根據航空器失事現場需要,負責調撥全市應急儲備物資;組織協調解放軍、武警部隊等應急救援力量,協助市政府做好相關救援工作;如該失事航班搭載有危險品時,協調有關單位組織專業力量到機場開展相關處置工作。
(3)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航空器失事事件信息后,負責調集全市消防救援力量,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對失事航空器進行滅火以及現場搜尋救援等工作。
?。?)市衛健委:接到航空器失事事件信息后,負責調集全市醫療救護力量,立即趕赴航空器失事現場以及失事航空器旅客家屬安置區進行醫療救護等工作。
?。?)市公安局:接到航空器失事事件信息后,立即組織警力趕赴事發現場,負責航空器失事現場以及失事航空器旅客家屬安置區的保護、警戒工作;負責航空器失事現場到醫院的交通疏導工作;負責組織警力對失事地點周圍居民進行疏散等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調集至少2臺大型吊車協助開展殘損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交通運力保障工作;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等工作;協調各有關單位配合機場和航空公司開展失事航空器旅客及家屬的飲食住宿及善后安置等工作。
?。?)牡丹江海事局:接到航空器失事事件信息后,負責調動和協調專業船舶和社會船舶(非漁業船舶)參與水上搜救;承擔水上搜救行動現場指揮工作;負責維護水上搜救行動區域的通航秩序、通航環境,劃定交通管制區、禁航區等,發布航行通(警)告等工作。
?。?)市森林消防支隊:如果失事航空器引發森林火災,組織指導森林火災撲救、搶險救援任務,負責指揮調度相關救援行動。
?。?0)市民政局:負責遺體接運、存放,按規定進行遺體處置,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遺體辨認等工作。
?。?1)市氣象局:根據突發事件救援應對需要提供天氣實況服務。
(12)市委宣傳部:負責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協調管理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信息,分析輿情,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市外事辦:負責做好有關涉外事宜的聯絡溝通和辦理;協助市委宣傳部做好外國媒體采訪報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14)國網牡丹江供電公司:負責出動設備及人員為航空器失事現場救援提供電力和照明。
3.4.2 航空器空中遇險
適用于航空器故障、遭遇危險天氣、危險品泄露等應急救援工作。
?。?)牡丹江機場:組織各駐場單位、各救援部門攜帶各類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到達指定地點集結待命;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市應急管理局請求做好支援準備。
(2)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通知全市消防救援車輛、人員及相關器材裝備進入待命狀態,等待后續信息,確定是否出動。
?。?)市衛健委: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通知全市醫療救護力量進入待命狀態,等待后續指揮調度指令,派出醫療救援單位和人員。
(4)市公安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集結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負責消防、醫療車輛從駐地到機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如該失事航班搭載有危險品時,協調有關單位組織專業力量到機場待命;負責做好應急儲備物資的支援準備。
?。?)牡丹江海事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負責調動和協調專業船舶和社會船舶(非漁業船舶)做好水上救援的待命準備。
3.4.3 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擾
適用于航空器遭遇劫持、爆炸物威脅等應急救援工作。
(1)牡丹江機場:立即將突發事件信息通報機場公安分局到場進行初期處置;組織消防、駐場醫療等各救援部門到達指定地點集結待命;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市應急管理局請求做好支援準備。
?。?)市公安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集結特警、公安等相關人員攜帶反恐裝備到機場進行處置;負責消防、醫療車輛從駐地到機場的交通疏導等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通知全市消防救援車輛、人員及相關器材裝備進入待命狀態,等待后續指揮調度指令,派出救援單位和人員。
(4)市衛健委: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通知全市醫療救護力量進入待命狀態,等待后續信息,確定是否出動。
3.4.4 航空器與航空器地面相撞或與障礙物相撞
適用發生航空器與航空器地面相撞或與障礙物相撞,導致人員傷亡或燃油泄露等應急救援工作。
?。?)牡丹江機場:組織機場各駐場單位、各救援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的初期救援處置;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市應急管理局請求支援。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突發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如該失事航班搭載有危險品時,協調有關單位組織專業力量到機場待命;負責做好應急儲備物資的支援準備。
(3)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調集消防車輛和人員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支援。
?。?)市衛健委: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調集醫療救護力量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支援。
?。?)市公安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集結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負責消防、醫療車輛從駐地到機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3.4.5 航空器跑道事件
適用于發生航空器跑道外接地、沖出、偏出跑道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牡丹江機場:組織機場各駐場單位、各救援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的初期救援處置;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市應急管理局請求支援。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突發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如該失事航班搭載有危險品時,協調有關單位組織專業力量到機場待命;負責做好應急儲備物資的支援等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調集消防車輛和人員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支援。
?。?)市衛健委: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調集醫療救護力量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支援。
?。?)市公安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集結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治安秩序維護;負責消防、醫療車輛從駐地到機場的交通疏導等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調集大型吊車、鋼板、繩索等應急救援物資,支援航空公司對殘損航空器進行搬移。
3.4.6 航空器火警
適用于航空器發生空中或地面火警時的應急救援工作。
?。?)牡丹江機場:組織各駐場單位、各救援部門攜帶各類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到達指定地點集結待命;如已發生火情,立即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初期救援處置;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市應急管理局請求支援。
?。?)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通知全市消防救援車輛、人員及相關器材裝備進入待命狀態,等待后續信息,確定是否出動。
?。?)市衛健委: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通知全市醫療救護力量進入待命狀態,等待后續指揮調度指令,派出醫療救援單位和人員。
?。?)市公安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集結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負責消防、醫療車輛從駐地到機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5)市應急管理局:如該失事航班搭載有危險品時,協調有關單位組織專業力量到機場待命;負責做好應急儲備物資的支援準備。
?。?)牡丹江海事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負責調動和協調專業船舶和社會船舶(非漁業船舶)做好水上救援的待命準備。
3.4.7 對機場設施的爆炸物威脅
(1)牡丹江機場:立即將突發事件信息通報機場公安分局到場進行初期處置;組織消防、駐場醫療等各救援部門到達指定地點集結待命;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市應急管理局請求做好支援準備。
(2)市公安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集結特警、公安等相關人員攜帶反恐裝備到機場待命;負責機場設施的保護、警戒、疏散人員等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如爆炸物為生化爆炸物時,協調有關單位組織專業力量到機場待命。
(4)市衛健委: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通知全市醫療救護力量進入待命狀態,等待后續指揮調度指令,派出醫療救援單位和人員。
(5)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通知全市消防救援車輛、人員及相關設備進入待命狀態,等待后續信息,確定是否出動。
3.4.8 機場設施失火
(1)牡丹江機場:立即組織機場消防隊、駐場醫療等救援部門人員到達事發現場進行初期處置;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市應急管理局請求支援。
(2)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負責調集消防車輛和人員支援機場消防隊開展滅火以及現場搜尋救援等工作。
?。?)市衛健委: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到機場失火設施處進行醫療救護工作。
(4)市公安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調派人員負責機場設施的保護、警戒、疏散人員等工作。
3.4.9 機場危險品泄露
?。?) 牡丹江機場:立即組織各救援單位人員采取就近滅火、疏散、撤離旅客及其他受影響人員等先期措施;如若現場危及航空器安全,應立即關閉事發區域,及時調整、指揮其它航空器的起降跑道及地面滑行路線;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市應急管理局請求專業力量到場處置。
(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突發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有關單位組織專業力量攜帶必要的設備到機場進行勘察、排除、洗消等危險品污染善后清理的各項處置工作。
(3)市公安局:負責設置事件現場及相關場所安全警戒區,維護現場秩序,開展現場警戒及保護工作;負責疏散人員和機場設施的保護工作;負責消防、醫療車輛從駐地到機場的交通疏導等工作。
?。?)市衛健委: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通知全市醫療救護力量進入待命狀態;等待后續指揮調度指令,派出醫療救援單位和人員;負責傷亡人員的救治與轉運工作;聯系衛生檢疫、防疫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清除污染源,指導相關單位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消毒處理;必要時請求省衛生防疫、衛生檢疫部門給予支援。
?。?)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通知全市消防救援車輛、人員及相關設備進入待命狀態,等待后續指揮調度指令,派出消防救援車輛和人員。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滲漏位置附近的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參與環境污染應急事件的處置工作。
3.4.10 自然災害
適用于在機場范圍內的暴雨、洪水、暴雪、大風以及低溫冰凍天氣導致機場24小時內無法正常運行的情況。
3.4.10.1 暴雨、洪水
(1)牡丹江機場:組織人員、車輛、設備立即開展防汛搶險救災;視情報告市應急管理局請求專業力量支援。
(2)市水務局:提供水旱災害防御技術支撐。
?。?)市應急管理局:協調2臺以上大型水泵以及操作人員到機場支援搶險工作。
(4)市公安局:如機場因暴雨、洪水導致航班延誤,引發旅客群體性事件,接到機場突發事件信息后,須增派警力至機場維護治安。
?。?)國網牡丹江供電公司:負責出動設備及人員為搶險現場提供照明。
3.4.10.2 暴雪
?。?)牡丹江機場:組織人員、車輛、設備立即開展清雪工作;視情報告市應急管理局請求專業力量支援。
(2)市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局:協調4臺以上大型清雪、清冰機械至機場支援清雪工作。
(3)市公安局:如機場因暴雪導致航班延誤,引發旅客群體性事件, 接到機場突發事件信息后,須增派警力至機場維護治安。
?。?)市商務局:協調市內賓館,協助機場妥善安置旅客。
?。?)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大型運輸車輛,協助機場運送旅客。
3.4.10.3 大風天氣
(1)牡丹江機場:組織人員、設備開展大風天氣下的應急搶險工作;視情報告市應急管理局請求專業力量支援。
?。?)市工信局:協調市通管辦組織各通信企業出動設備和人員搶修因風災導致的機場通訊中斷,及時恢復機場正常運行。
?。?)國網牡丹江供電公司:負責出動設備及人員搶修因風災導致的機場電力中斷,及時恢復機場正常運行。
3.4.11 醫學突發事件
適用于在機場范圍內發生鼠疫和霍亂等由國務院公布的甲類急性傳染病時的現場救援工作。
?。?)牡丹江機場:負責組織實施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機場內發生和流行,做好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標準,做好環境、食品衛生工作,維護機場、航空器的良好狀況;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市應急管理局請求專業力量支援。
(2)市衛健委:接到機場發生醫學突發事件信息后,指派有關單位人員攜帶器械、防護裝備等物資至機場指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及溯源、風險人員排查、環境等危險因素調查等工作;轉運確診人員進行集中治療和隔離;組織轄區疾控機構進行終末消殺工作,并指導機場工作人員做好日常消毒。
(3)市公安局:負責機場設施的隔離保護、警戒和現場控制,維護公共秩序;協助醫療人員進行隔離確診人員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協調各單位開展日常監測和檢疫留置工作,嚴防輸入性疫情;協調車輛轉運排查重點人員;指導機場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政策。
(5) 市商務局:協調賓館協助疾控部門安置重點管控人員。
?。?)市外事辦:負責疫情防控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做好有關涉外事宜的聯絡溝通和辦理。
(7)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及時報道疫情信息和防疫工作進展,積極正向引導輿論;組織開展新聞發布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及時監測、收集、整理報送涉疫輿情信息。
3.4.12 機場反恐怖襲擊事件
適用于機場發生恐怖襲擊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1)牡丹江機場:立即通知機場公安分局到達事發現場進行處置;組織駐場醫療、機場消防隊等部門到達指定地點集結待命,做好救援準備;及時將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市應急管理局請求專業力量支援。
?。?) 市公安局:接到機場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集結特警、武警、公安等人員攜帶反恐裝備到機場進行處置;負責消防、醫療車輛從駐地到機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市衛健委:接到機場突發事件信息后,調集全市醫療救護力量到突發事件現場進行醫療救護工作。
3.5應急終止程序
?、窦?、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確認符合應急終止條件,報省政府批準應急終止。
?、蠹墤表憫墒兄笓]部向突發事件現場各有關應急單位下達應急終止通知。
?、艏墤表憫墒袘惫芾砭謭笫兄笓]部批準應急終止。
4后期處置
4.1善后工作
突發事件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及涉事航空公司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維護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4.2事故調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民用航空器事件技術調查規定》等開展事故調查,成立調查組負責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實驗驗證、事故原因分析、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建議等事宜。主要調查任務有:現場監管保護,初始證據接收,證人和目擊者詢問,危險源的探測、排除、監護,現場人員防護等。
5應急保障
5.1 通信保障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應利用通信公網,確保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通信網絡暢通,突發事件應急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應急救援現場指揮與市指揮部視頻、音頻和數據信息實時傳輸。
5.2 裝備保障
加強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物資儲備,滿足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任務需要。建立應急救援設備管理程序,明確現有的應急救援設備、存放位置及保管人員,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更新,確保應急設備處于可用狀態。
5.3 隊伍保障
加強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建設,通過常態化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并為專業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6 培訓和演練
6.1 培訓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通過專項培訓,加強對所屬人員的專業技能和業務培訓,提高應急處置技能,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快速出動,有效處置。
6.2 演練
應急救援演練分為綜合演練、單項演練和桌面演練三種類型。各成員單位應結合自身特點,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應急救援單項演練或桌面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市指揮部每三年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一次應急救援綜合演練。
7 預案管理
7.1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實際應對或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6)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7.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各相關單位根據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工作職責制定本單位應急救援分預案,并與本預案做好銜接。
原文下載:牡丹江市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